更新时间:2022.12.17
刑事侦查有期限限制: 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0拘留期届满后,应当提交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嫌疑人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延长1个月; 3、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
刑事侦查活动本身是没有期限的,期限从侦查机关立案开始计算,到侦查终结止。但是侦查机关从开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后,就有了期限限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0天,拘留期限到了以后,要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对
一般来说刑事侦查的活动是没有明确的期限的,期限一般是从侦查单位的立案时间开始计算,一直到侦查终结为止。犯罪嫌疑人在进行逮捕以前已经被拘留了的话,拘留的期限一般不包括在侦查的羁押期限之内。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拘留时长最短为三天,时长最长为
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公安机关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 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但是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限届满后,仍然没有侦查完毕的。那么经过上一级的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以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让最高人民
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具体如下: 1、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对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逸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
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存在:1、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4类,经省一级检察
侦查的期限: 1、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2、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需要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对公安侦查期限进行规定,但对侦查羁押期限有详细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
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