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死亡的保证责任由继承人承担: 1、债务到期或者主债务人违约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后,保证人死亡的,遗产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未到期或主债务人违约前担保人死亡的,无法确定债务是否会清偿,担保人不必承担担保责任,遗产不必承担
需要的。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起诉保证人,保证人还是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个人借贷依法设立了保证担保的,可以依法执行保证人财产。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否则不能直接执行保证人财产。
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肯定了保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口头保证的保证人,一般不需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之间订立保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但口头形式的保证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法律没有限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约定时限。 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能出现不明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同一债务有多人担保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