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不能对刑事拘留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
不服拘留可以向作出拘留行政处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在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60日内,整理好相关的证件资料以及证据,书写好一份申请书,递给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厚着用口头表述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期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之内。
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期是60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应当自障碍消
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并不停止对被处罚人的处罚执行。但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
对于不服行政决定的情形,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不可以,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可以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