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派出所可以拘留孕妇。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依法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为孕妇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派出所不能随便将人带走调查,需要履行必要的传唤手续。警察“抓人”有多种形式,如果是拘传,必须出示《拘传证》,传唤必须出示《传唤通知书》,刑事拘留出示《刑事拘留证》,执行逮捕必须出示《逮捕证》。 但在违法现场的,可以口头传唤。如果是证人可以拒
派出所对孕妇可以进行口头传唤。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呼。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孕妇的违法行为,不影响法律追究,只在处罚的执行时有所区别,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怀孕期间的妇女违法后可以作出处罚但不予执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
直接打就可以,不需要加代码,因为报警流程是这样的:受害人打 110,电话会立即转接到指挥中心,接警员会问清详情,然后指定辖区的所、队出警,指挥中心会按照案件的性质指定交警、巡警、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出警。处警之后需要反馈给指挥中心
家属有权向办案机关咨询有关情况。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一般情况,办案机关不会告知家属案情的。
不可以。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时候,身上的钱财、手机等等都会被
首先,你取保时有医院的证明,证明力是可以认可的;但如果法官觉得有疑异,当然是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医院或者鉴定部门为其进行检查的。当然即使你被说了慌也不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的,最多也就是将强制措施中适用的取保候审转为逮捕而已。
不用急,请耐心等待,派出所会主动联系。刑事拘留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警察上门是否严重,主要看以什么理由抓人。 通常有传唤、刑拘、逮捕。一般来说,如果是传唤通常只是带回去接受调查或协助调查;但是,如果警察上门是刑拘的话,那么事情可能比较重,这种情况也证明警方已经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是逮捕就更严重了,这种情况
被派出所抓走可以送衣物。大多数看守所都是可以给嫌疑人送衣物的,但是在判刑以前不能见面,衣服只能送到指定的窗口。在看守所期间的犯人可以由亲属送钱和衣服进去,也可以在里面买食品衣服等。看守所有规定,所有的衣服和裤子上面都不允许有金属,不准用皮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