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商检徇私舞弊罪有如下四个构成要件: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为故意;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标准是:第一、行为人在收受贿赂后,又实施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如果同时触犯本罪和受贿罪,可以确定是牵连犯,那要择一重罪从重论处;第二、行为人如果和走私犯罪分子共谋,为其伪造检验结果,帮助走私的,就会触犯走私罪,对之应择重罪以走
商检的徇私舞弊罪的定罪标准: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认定: 一、通过伪造、变造等手段,对报检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结论; 二、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 3、
下列要件将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 1、主体是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2、故意的主观方面; 3、侵权对象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定罪标准: 一、通过伪造、变造等手段,对报检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结论; 二、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
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没有营私舞弊罪,但是对于营私舞弊的行为,我国刑法有徇私舞弊罪进行规制。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