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应当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六)项[如果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
裁定书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执行裁定书是为了更好的推荐诉讼程序的进行。判决书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生效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法院通常是诉讼法院或委托执行法院。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
法院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1.裁定书是指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 2.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终结执行裁定书不可以再强制执行。终结执行裁定书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终结执行后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的才有机会恢复执行。
判决书是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刑事裁定书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凡用书面语形式表达的,称之为裁定书。 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