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
交通事故赔偿,有交强险。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没有交强险有商业险车祸后的赔付,先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赔偿。
交通事故致残的交强险赔偿: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交强险的,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按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分别承担事故责任,确定赔偿比例。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没有交强险的,交强险不予赔付,而商业险的保险人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如果在商业险中没有约定,商业险是不予赔付该部分的。
交通事故致残的交强险赔偿: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
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赔偿的。 交强险是国家对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实行强制保险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