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 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
司法鉴定费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事故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
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付。谁主张,谁担责。但这仅仅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责任确定在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一、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鉴定人出庭费用的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时已经确定鉴定人
1、诉讼费一般由败方承担,胜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承担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担。也就是说谁对待证明事实负有证明义务,谁就承担有关鉴定费、评估费。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一般情况谁主张,谁承担,也就是由请求方承担。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是鉴定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后判决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有的是法院负担。具体的做法有: 1、初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2、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