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司法鉴定法律常识

建筑工程诉讼管辖范围哪些

更新时间:2022.07.28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分别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能够按照分别准则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限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时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时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多少个被告住所地、时常寓居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时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时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纷争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遣散等纷争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侵权做法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做法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意外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意外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意外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花费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二条因共有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有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限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纷争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纷争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丧命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纷争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事实上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定。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能够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隶属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限定不隶属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由,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两方商量解决;商量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准许。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能够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律师普法
  • 建筑合同中涉及的诉讼管辖和协议范围有哪些
    建筑合同中涉及的诉讼管辖和协议范围有哪些

    提出建筑合同诉讼的管辖如下: 1、协议管辖,即合同各方当事人可提前在合同内约定,因该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管辖,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0.04.13 66
  • 建筑合同法规定的诉讼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建筑合同法规定的诉讼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一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另一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外的其他建筑合同纠纷,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0.10.09 120
  • 建筑工程索赔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的适用范围: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2020.04.26 87
专业问答
  • 建筑劳动纠纷管辖范围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单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

    2023-05-22 15,340
  • 房屋建筑合同管辖范围哪些可以修改

    不能约定建筑合同管辖。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

    2021-11-17 15,340
  • 诉讼离婚的管辖范围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2021-01-28 15,340
  • 建筑施工法院管辖范围怎样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11-25 15,340
法律短视频
  •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00:58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6,446 2022.04.17
  •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01:09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只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把自己承包的一些工作交给其他人来完成。 承包人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都转包给其他人,同时,承包人也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进行肢解之后,采用分包的方式,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要

    809 2022.04.17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01: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539 2022.11.21
建筑工程诉讼管辖范围哪些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