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划分: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路、电路、防水、阳台垫高、吊顶、包管等,由客户、工程监理、施工负责人参与,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 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程师、质量部长、技术部长、工长、施工班组和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分项工序有否决权。 2、加强人的管理。 3、加强施工生产和进度安排的控制。 4、加强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由对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和对主体分部工程的监督抽查组成。提供质量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检验的真实性负责,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供热及供冷为1个采暖期或者供冷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释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制定。
一、严格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向相关部门了解并取得地下管线、市政配套等资料,制定管线迁改计划,落实迁改工作。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确保合理工期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指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定。对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关于工程质量的分级管理制度是:一般分为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即指挥、副指挥;建设指挥部部的负责人,即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即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以及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