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贩毒可以判死刑,贩卖毒品判死刑的情形如下: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等等。
以下情况下贩毒可以判处死刑: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
死刑更多的适用与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
1、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 2、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
贩毒罪死刑一般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来判决?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贩卖毒品的重量和贩卖毒品的犯罪性质,最高处以死刑,剥脱政治权利终身
结合《刑法》第347条第二款中的规定,在贩毒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根据行为人贩卖毒品的种类不同,那么在判处死刑的时候,对毒品的克数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一般贩卖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如果贩卖毒品行为人具有法定情形,且贩卖数额比法定标准更高,贩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是可以判处死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