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以他人名义出资。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实现退股: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3、公司解散等其他方式。
法院通常认定工商登记材料中记载的股东有权主张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主张行使股东知情权。只有公司其他股东已经知道并认可实际投资者的股东资格,才有可能行使知情权。在实践中,许多隐名股东提起了股东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企业主要指独立的盈利性组织,并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后者如合伙制企业、个
首先,现金股利分配。支付现金是企业向股东分配股利的基本形式。 第二,股票股利。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股利分配除了采用现金、财产或债务的形式以外,经常还采用股票这种形式。 第三,财产股利。财产股利是以现金
如投资股东为显名股东(于工商部门登记),但不参与企业经营,可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方式,明确投资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审计权、股权转让权(退出公司权利)、获取收益权等,建议明确相关权利行使的条件、流
股份退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 1、发起设立。也就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