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失业人员可在东莞市最后参保所在园区、镇(街)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现场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
东莞市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可以。领取失业金只是说明目前是离职状态,但仍可以居民形式参加保险,但缴纳的只能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的金额需要结合当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不同城市的缴费基数不同。详细情况可致电当地社保局询问
1.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算; 2.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算;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等。
一、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已缴满1年; 2、非本人意愿,被动失业; 3、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领取的标准与参保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缴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流程,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申请人需要前往社保局按照规定进行失业报备,通常情况下是由公司派员前往失业保险缴纳机构办理; 2、在劳动人员离职时交接相应的失业补助金审核意见; 3、办理好失业登记后,并且在社保局审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