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的借款合同除外。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借款主体而定,如果自然人之间借款的,未实际支付借款,借款合同未生效。但是当事人向如果银行借贷或者公司借贷,或者银行与银行,公司与公司之间或者银行与公司之间,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实
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该由谁偿还银行贷款。 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是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合同的实质是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而向贷款人借款,贷款人出借贷款给借款人,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订立的履行情况是,可以分为全面履行(即按约定全面的履行义务)、部分履行(只履行了债务的一部分)、中止履行(因履行债务发生困难,债务人可中止履行)以及提前履行(即提前还款)。
借款人及担保人已出具借条给出借人,但出借人将借款汇给案外第三人,在有证据证明该交付行为系借款人认可的情况下,应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实际合同履行人是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成立合同,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善良风俗等原则。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简单来说就是经过层层分包最后实际施工的民事主体。
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实际履行,即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欠款找法人。实际控制人是指真正履行公司职员的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其自身独立的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无力承担债务的,可以由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公司与股东一起都无法清偿的,公司可以通过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