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1、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 2、要是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的,除贷款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实际借款人的以外,由名义借款人清偿债务。名义借款人在还清债务后,可以根据其和实际借款人的约定,向实际借款人追责。
借贷一方辩称自己不是实际借款人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进行证明。起诉流程是: 1、原告搜集债权债务证据撰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能够实际控制上司的那个人,或者叫幕后老板。公司法涉及的实际控制人主要是两种:1.公司的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实际
实际施工人是: 1、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 2、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
实际控制人是能够实际控制老板的人。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简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能够实际控制老板的人,也就是幕后的老板。我国法律所涉及的实际控制人主要有两种: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出资人是指公司资本实际出资的人,即实际股东,但是公司在登记注册时写的是名义出资人的名字,实际出资人是与名义出资人相对应存在的。实际出资人的存在实际上是为了规避法律的限制或者是禁止性规定,对外时外界是根据公司登记注册时填写的注册人及名义上
名义借款人是以其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出具借条等的借款人,实际借款人则是实际使用借款。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形。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都明确仅借用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实际借款人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享受了借款活动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如果出借人知情的,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实际用款人还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出借人不知情的,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出借人一般只能直接要求名义借款人还款。
借款合同变更,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是要区分情况才能确定的。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借款人为诉讼当事人。
法律未对借款人必须是实际用款人作出任何规定。 1、如非本人借款,信息被他人冒用,建议报警维权; 2、如未本人借款,后给予他人使用,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借款人提供资料,协助实际用款人以借款人名义借款使用,借款人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