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如符合条件并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材料,就可到弃婴发生地所在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再到公安部门申请户口。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
现在因为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未交社会抚养费的也可以落户,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但是不免除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计生部门还是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数额各地规定不同,详情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私自抱养的孩子上不了户口,处理如下: 1、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 2、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原因。
需要当事人到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取得领养证,才是合法收养。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抱养孩子上户口需在迁出前,由本人或者户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抱养孩子上户口迁入前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缴销迁移证件程序如下: 1、由
私自抱养的孩子上户口,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如符合条件并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材料,就可到弃婴发生地所在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再到公安部门申请户口。收养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
儿童改户口本上的名字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
1.5米以上16岁以下没有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信或学生证购票。其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信只允许购票,进站前须在车站公安制证口补办临时身份证明。儿童车票不实行实名制。
私下抱养的孩子,可以根据《民法典》中收养的规定来处理。首先,要向收养管理部门办理收养申请。其次,收养部门要对你是否具有收养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再次,符合收养条件的发给收养证。最后,拿收养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辖区派出所申请户口登记。
抱养孩子必须走法律程序,若是私下抱养小孩是会刑事处罚的,因此不可以上户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的,需要先去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然后再持收养登记证明和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户籍登记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如果收养的是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的,则办理收养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