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仲裁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 1、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2、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的许可而中途退庭的。 3、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 4、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的原申请人的
适用缓刑的范围,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
缓刑适用范围有以下这些: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不是累犯,也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是: 1、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且属于累犯的; 2、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实施强奸、绑架、放火、抢劫或有组织性的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 3、对于前述所列犯罪分子,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目前按国际惯例不适用死刑的人群: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中国
缺席审判为对席审判的对称,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和辩论。民事诉讼中,对席审判是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并辩论的基础上做出裁判结果,为审判中的常态;缺席审判是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形下作出裁判结果,是为了避免诉讼过分迟延或
依据刑事诉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可以缺席判决的三种情形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包括: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3、犯罪分子是累犯的不适用刑事和解。
刑事案件可以有一审二审。有些时候刑事案件第一审需要裁定书,然而有些时候刑事案件又不需要裁定书。 1、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如下: 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 2、从适用对象来看,可以为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具有法定情形的现行犯火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一般有正在犯罪、预备犯罪被发现的、犯罪被看见或者被指认的、犯罪后企图逃跑、自杀的、可能毁证、伪造证据、串供的等情形。
刑事和解适用范围: (一)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二)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