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
1、具备申请支付令的基础条件:a.用人单位拖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b.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 2、具备督促程序的适用条件:a.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申请支付令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其他物的给付请求或者行为给付请求,不得适用督促程序。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如债权人委托律师办理的,还需支付律师费,具体费用需要与律师面谈。
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有权管辖此类案件的法院只能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债务人的住 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以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以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的范围包括七点。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其他物的给付请求或者行为给付请求,不得适用督促程序;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
申请支付令的范围包括七点。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其他物的给付请求或者行为给付请求,不得适用督促程序;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
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其次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最后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合法的,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的流程如下: 1、债权人递交申请书,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