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强奸罪的法律定性:强奸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定案的认定: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认定强奸罪的标准应是:行为人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若是“通奸行为”或者是“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应不认定为强奸。
强奸罪的认定: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
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但是,女性强奸男性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罪。对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
应这样界定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侵犯的
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侮辱罪。在我国强奸罪是这样定义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因此,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
不构成。《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女性不能单独成为强制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修正实施后,男人也成为了强制猥亵罪的受害客体,所以女人强奸男人会按强制猥亵罪处罚。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