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或者自己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孕期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款,用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计算得出。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女职工经常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并耽误公司工作进度的可以搜集证据,进行面谈,劝其自动选择离
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产期间发生的住院费和药费等也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列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该女员工发放了工资,生育津贴则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领取,以充抵已经支付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即孕期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需要赔偿其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女性处于哺乳期的,在法律上是不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的,在女性哺乳期予以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向该员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应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赔偿,赔偿金=工作年限×解雇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