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证的关系是: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依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进行续期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权利人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首先,要明确的是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时,土地价款才能在销售额前扣除。如果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适用一般计税的情况,是否可以减去土地价款呢?能减去土地价款的情形只针对“
对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四百一十条明文进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相关条款: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