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应这样认定对单位行贿罪的数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F8478 一、从单位的成立形式和组织结构看,经过有权机关或组织(如工商局、上级主管部门等)审批、登记注册的社会经济组织等,可以认定为单位。但是,有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形式上虽然经过工商部门审批、登记注册,如果确有证据证实其实际为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条件有: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1、行贿罪的数额标准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构成行贿罪。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是“情节严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
【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犯单位受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有:主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上行为主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刑法》并未直接规定“单位贿赂罪”这一罪名,但是第三百九十三条对“单位行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即满足单位行贿
行贿罪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是按照行贿罪进行处理。行为人犯行贿罪的,可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