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
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在验资完毕后,抽走一部分; 3、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 4、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
在我国企业法人抽逃注册资本的认定: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后,通过转移公司财产的方式抽回出资的,应当认定为抽逃注册资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抽逃注册资本罪的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货币、实物或者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构成抽逃注册资金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注册资金数
不能。但是注册资本可以选择不一次性缴足。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资公司成立前,应当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比例、合营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并向登记机关登记
注册资本可以减少,但是对于注册资本的减少,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后才能减少,不能随意进行减少注册资本。资本如果过剩会导致在公司中的资本停滞,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时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可以更改。法律是允许增值或者减资的,可以对公司进行减资或者增值,但是需要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并相应准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材料办理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1000万注册资本能分开缴纳。除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实收股本制度外,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实行法定实缴资本制度,其他公司均可实行分期缴付的认缴资本制度。
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具体: 1、股东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且损害公司权益; 2、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3、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