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条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实施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在耍威风、取乐发泄、填补精神空虚、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的控制下,无缘无故、无理地殴打他人。在这里,随意应该成为定义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本罪的关键; 2
寻衅滋事罪行为方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的主犯:组织、领导犯罪团体进行寻衅滋事活动或者在寻衅滋事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寻衅滋事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寻衅滋事罪可以作为顶罪证据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应为: 1、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3、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无事生非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构成寻衅滋事罪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