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形有: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
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如案件存在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 3、离婚案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当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起诉条件,例如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是: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
《刑事诉讼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会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2、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情形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不在其受案范围和关系范围之内;申请人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或者申请人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