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取保候审与监外执行并不是一回事。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办理取保候审后不用再办监外执行。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判决前采取的强制措施,而监外执行是对于服刑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两者是在不同阶段适用的。
可以申请退回。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
可不可以减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如果符合的可以申请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判处刑罚后,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
简单说就是暂时出来,等待日后的审判程序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是不一样的。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
被取保候审人只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去外地的。若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坐牢,需要依据法院的最终判决判断。取保候审,只是一种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处罚,不能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否会被监禁。一般来说,取保候审是依法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