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侦查监督申请书包括的内容有标题,%2B%2B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及申请人的名字。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侦查监%2B%2B督,监督的对象当然就是负责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公安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职责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
提出刑事申诉的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
如何向检察院申诉?向检察院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下是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 (1)申请书(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授权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当事人只是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是仍然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那么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省检一般是向高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