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拘役不算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都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主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不算,在我国法律中,拘役和有期徒刑都属于强制剥夺犯罪分子的自身自由。其区别在于:拘役是用来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而有期徒刑既可以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处罚较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场地是在公安机关,而有期徒刑的场地是在监狱。拘
被判处拘役,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拘役期间可以减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
刑法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前的羁押日期是能够折抵刑期的,折抵的比例应当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决前羁押的时间算刑期,并可以在所判刑期内予以折抵。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
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期间一般是能够折抵刑期的,但应当根据法定的比例进行日期的换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