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拘役前犯罪分子所受到的羁押是可以算作刑期里的,但是折抵的比例需要根据规定进行计算。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前的羁押算刑期。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拘役外,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也算刑期。
拘役羁押可以折抵刑期。在判决开始执行后,先期羁押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刑前的拘留一般都会算进刑期。判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刑前被羁押,羁押的天数可以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
刑罚执行之前被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先行羁押的日期一日可折抵刑期两日;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则先行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以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由于犯罪分子罪行比较严重并且
被判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另外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也能折抵刑期。
刑法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拘役刑期的计算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具体规定是: 1、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 3、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
刑法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拘役有案底吗
判刑前的拘留算刑期。其中,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一种法律刑罚和改过制度,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