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婚内的债务,对方不知情的,还是需要区分这笔债务的用途。主要是看这笔债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了夫妻的共同生活,那么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的生活,那么就是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偿还,与另一方无关。
夫妻双方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借款,另外一方很有可能并不知情。双方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明确,这笔债务由借款方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在这笔债务该如何处理上产生争议的,那么只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由
因配偶被刑拘,一方如果想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通知监狱方面,并将传票及离婚起诉书,送达至被监禁的犯罪分子所在监狱,由监狱方面转达相关法律文书。由于犯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能到庭应诉。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的法院会安排到监狱所在地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可以申请加上配偶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视为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加名字的程序要看房屋是否有贷款.如果房屋已经没有贷款了,那么手续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手续就可
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不一定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在以下情况中,其配偶有义务清偿债务: 1、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都需承担对外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故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
首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主要的追讨方式如下: 1、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该债务; 2、若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不能够以不知情作为理由抗辩的。对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更注重于是否属于日常生活支出。如果这笔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也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比如说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日常生活开销等等,那么这种情况下
婚内一方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该怎么办?实际上担心的就是对方私自借了一些债务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内债务到底能否成为共同债务关键不在于说你知不知道,最核心的是另一方所借的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有的
配偶失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分析如下: 1、配偶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自然人,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若失踪,应当先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被宣告失踪后,夫妻中另一方
需要注意,网络借贷与正常的借贷不同,出借人可能会使用非法的手段来进行追债。因此,在实践中出借人可能会追及借款人的配偶,来要求对方偿还债务。而在法律上,如果该笔网络贷款配偶确实不知情,同时贷款不适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生产需要,借款人的配偶不需
配偶去世,需要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将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部分析出,再对遗产进行分割。遗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是指的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单位签订协议,该自然人或者
因为一方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起诉分割两种方式。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目前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出轨一方在离婚时要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但只要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合意,财产分割的内容和方式都可以由双
一方被起诉配偶要想不受牵连,只要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配偶就不会受牵连。夫妻个人债务通常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