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隐私权是个人自由、个人信息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的权利。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由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不仅由自然人享有,也由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 2、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对象是自然人不愿意为他人知道或不应该公开的秘密;名誉权的对象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侵权方式不同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规定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严重的后果,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名誉权是指社会对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才干、品德、情操、信誉、资历、声望、形象等的客观综合评价。
(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有,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可以以身心受损为由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以下四点,分别是: 1、侮辱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以口头语言或动作侮辱他人,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的表现形式有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2、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 1、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2、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3、新闻报道失实。 4、诬
侵犯名誉权的后果,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侵犯名誉权的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对受害人进行赔礼道歉、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还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如果侵害后果严重的,受害人还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侵权人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