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专利权恢复费的概念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后。再次依法申请恢复相关权利是,所应当缴纳的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1。恢复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1000元。2。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用。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
恢复专利权的期限不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专利暂时中止时,会给
专利权利恢复的办法:由专利权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有关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权利终止、权属证明、本人身份材料等文件,提出恢复权利的请求。
没交费的专利,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恢复专利权。但只有因不可抗力导致没交费的情况,才可以申请恢复专利权。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没有交纳时,若满足条件是可以恢复专利权的。但只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未交年费的,才可以申请恢复权利。并且请求专利权恢复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专利在没交费的情况下,一般不能恢复。但如果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迟延缴费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专利权恢复应在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后,给专利权人提出恢复权利申请的合理期限提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外,在此期间逾期未提交的,将丧失专利权。
当事人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恢复其专利权的办法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申请人可以提供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导致其丧失权利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恢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