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纪合同当事人有以下权利:行纪人权利是请求报酬权、介入权、提存权、留置权等。委托人权利是验收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下列权利: 1、除委托人不同意的以外,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的权利; 2、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3、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有留置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六条规定,行纪人
双方约定解除或者是有法定解除权的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条: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
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
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委托人不履行的,行纪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
合同法虽然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如果当事人怠于行使解除权,权利当然就会据此消失。具体来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要根据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区别。对于协议解除的情形,并不存在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说法。这主要因为,协议解除
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主要包括了:1、约定的合同解除权;2、一般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权;3、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特别规定的合同解除权。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的规定,如果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擅自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话,发
当合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已经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如果存在违约方,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上述原因是由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造成的,则合同双方应互不追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