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1、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不足。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包括:危害行为、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实践中,因客观方面存疑不起诉主要在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因果关系方面。 2、证明犯罪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存疑不起诉: 1、案件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定罪事实缺少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3、定罪处罚的证据之间相互存在矛盾,并且不能合理排除的; 4、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无法排除的。
存疑不起诉的条件是: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不足。证明犯罪主体构成要件的证据不足。证据系非法证据,无法采信和查证属实。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导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刑事案件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有如下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 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刑事案件上诉不能撤回的情形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