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可以。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1、可以。 2、刑事案件立案后,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经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刑事诉讼中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可以撤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的,视为案件从未受理过,被告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当事人自愿撤诉之后,如果是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如果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当事人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刑事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例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的处罚。 刑事
可以撤回诉讼。刑事自诉案件撤回诉讼,分为两种情况:一情况:一是当事人自愿撤回诉讼,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或者协议后自愿撤回诉讼的,不得再次起诉。另一种情况是,由于缺乏证据,法院说服自诉人撤回诉讼。如果属于
刑事案件系公诉案件案件,一般不是当事人可以撤案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了刑事案件撤案条件。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可以撤销。刑事案件立案撤销是指的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撤销刑事案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遇到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