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其他较重情节”: 1、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等。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6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为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构成包括: 1、主观要件:主观上均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经营者; 3、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
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
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够构成受贿罪。主要依据是: 一、从我国刑法体例和语言逻辑结构特点分析,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仅仅是对单独犯罪构成要件的明文规定,并未包括共同犯罪。 二、保证刑罚平衡的内在要求。贪污罪和受贿罪
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条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该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将会以受贿论处。行为人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
非国家工作人员有渎职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