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拘留不宜羁押的情形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行政拘留不宜羁押的情形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2、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公安局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违法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不宜羁押的情形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并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还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拘留不予收押的四种情形有: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