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公司章程是指对公司以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的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性规则。公司章程对于公司,就如同宪法对于国家一样重要。是约束公司、股东、董事、经理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确定股
1、隐名股东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法律关系: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设立公司。两者在法律性质和功能上,还有很大的差别: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公司设立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 (二)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不同。 (三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如下: 具体来说,可以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章程是对公司规定的细化,比如公司法规定了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等,公司章程则需需要予以细化。 二是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法的规定予以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如下: 1、章程是对公司规定的细化。比如公司法规定了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而公司章程需要细化; 2、公司章程可以补充和替代公司法的规定。例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
公司章程与股东资格取得的关系是: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公司章程是指对公司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的自治性规则。公司章程对公司和宪法对国家一样重要。是约束公司、股东、董事、经理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确定股东权利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法律关系: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设立公司。两者在法律性质和功能上,还有很大的差别: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公司设立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 (二)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不同。 (三
股东个人债务一般不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对股东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享有一样的权利,具有等同性。我国公司法并未绝对否认隐名股东的合法性,只是在对抗善意第三人时,否认其合法性。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公司法是从国家层面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必备的规定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内部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在公司法框架之下的自治规则。
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需要在公司承担债务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没有混同,面对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一人有限公司的公司财产经常会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混乱,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按照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自有资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起诉公司股东,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