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如下情形: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 2、子女已满两周岁,女方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另一方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其他情形。
由母亲抚养子女的情形有: 1、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 2、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4、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5、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
下列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一、子女未满两岁; 二、子女已满两岁,母亲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 三、孩子八岁以上,自愿与母亲生活,母亲有能力抚养; 四、其它情况。
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况如下: 一、子女不满两岁; 二、子女已满两岁,妇女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对方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三、其它情形。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施工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反索赔,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延期工期的反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内容,延迟交付工程,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的; 2、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