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5
《刑法》未规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但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有权从事制作血液
存在以下情况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才立案: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要件有: 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及其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主观上
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这样判: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在《刑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客体上,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以及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管制; 第二,在客观上,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表现为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最新立案标准: 涉嫌以下情之情况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行为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数量达2万件以上,或违法所得的金额达2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的金额达20万元以上的; 2、涉嫌
行为人实施了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就会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制造毒品的数量是多少,只要其实施了制造毒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且是制造毒品罪。具体地来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就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