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举证责任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即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理配置。举证责任的分配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谁应就何种事实负举证责任,以及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受不利的诉讼后果。
民事诉讼由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包括两层含义,即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前者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也称行为责任;后者是指如果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败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情形: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证明责任是指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请求消灭的构成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当事人因法院不适用以该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产生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的负担。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负责是: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负责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公诉和自诉情况。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进行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有以下两种:第一,如果是公诉案件,那么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第二,如果是自诉案件,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不需要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需要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一)无罪推定原则。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二)公诉案件由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 (三)自诉案件由原告方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原则、公平原则。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为:谁主张谁举证,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