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租赁期限内的承租人是能经出租人同意后转租房屋的。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让渡了其对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未侵害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但会削弱出租人对于房屋的控制,破坏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信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有权就相关损失获得拆迁补偿,拆迁单位与出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也往往将承租人的补偿款列入其中。 如果租赁关系存续,承租人就有权获得该补偿款;但是,如果出租人在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已与承租人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租房时房屋拆迁承租人是否有补偿。根据2011年1月之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可以直接要求拆迁人给予补偿。但2011年1月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后
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能转租房屋。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应当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后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一般在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作为房屋的所有人获得相应的拆迁赔偿这是必然的,但作为租户,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租房拆迁租户也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毕竟此时会因为拆迁房屋,而影响到其正常使用房屋,也是对其合法利益造成了损害的。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能退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事由; 2、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 3、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4、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等。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能退租。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出租人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内,承租人需在争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让渡了其对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未侵害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但会削弱出租人对于房屋的控制,破坏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信任关系。
在拆迁过程中,房屋情况的不同会导致承租人可获得的补偿利益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公房承租人: (1)已购公房。已购公房的承租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所以征收补偿。 (2)未购公房。未购公房的承
关于房屋拆迁对承租人如何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何处理,应当以房租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