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的处理方式为对于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形,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对于原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以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有以下处理方法: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
1、书面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必须进行开庭审理,而不能进行书面审理: (1)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 (2)第二审人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 2、审查方式。第二审人
一级法院驳回再审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是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径行裁判为例外;现在不叫径行裁判,新民事诉讼法改为了不开庭审理。所以民事诉讼法第169条限制了不开庭审理的范围只有: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做出裁定的上诉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
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后面当事人以任何理由提起上诉的法院依法驳回,当事人必须依判决履行判决结果,虽然我们无法上诉了,但是可以进入申诉阶段,或者法院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等法律程序继续维权。
不服二审判决申诉期限: 1.当事人最迟要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诉。 2.如果当事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