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二审裁定驳回起诉可以搜集证据再次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审不一定能改判,要看具体案情。可以上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的处理方式: 1.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法院会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原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法院会以裁定方式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二审维持原判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有以下处理方法: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
可能会驳回。对于一审判决有异议的话就需要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有以下处理方法: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有以下处理方法: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
二审上诉被驳回后,不能再上诉了,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时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
一级法院驳回再审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是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