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共利益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确定的重要基础。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当包括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有资产流失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案件。
多是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而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控告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而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
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五大类: 1、污染环境类; 2、破坏资源类; 3、食品药品安全类; 4、英烈权益保护类; 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
第一类是由受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第二类是由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所引起的依法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第三类是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
1、民事案件。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关系引起的诉讼;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经济关系中属于民事性质的诉讼。 2、商事案件。如票据案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等。 3、劳动争议案件。 4、非讼案件。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是: 1、诉讼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
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类: 1.民事案件,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引起的诉讼; 2.商事案件,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 3.劳动争议案件; 4.法律规定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包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其他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或对行政许可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为;行政机关进行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