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刑诉法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
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是犯罪: 1、主体方面:行为人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的过
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 2、证人与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 3、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证人的品格是否良好,有无劣迹等; 4、言词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民事诉讼法》出现“基本事实”的地方有两处,第一处是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案件的处理即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第二处便是
追诉的时效取决于法定最高刑。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四、法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
1、运毒品案件中,如果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毒品犯罪的,可认定为共同犯罪人。 2、其中组织、领导毒品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则是从犯。
教唆犯,是指行为人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行为。在教唆犯罪中,教唆人一般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犯罪应从以下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举报、控告、举报、投案自首的刑事案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经地或者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60日。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