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
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方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过错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分级: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2、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都称为质量问题。
划分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的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按过错原则来划分。如果施工单位或其他参建单位有过错的,由上述单位担责;如果工人本身有过错的,按本人的过错程度担责。
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
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有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上对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作划分,主要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勘察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和监理单位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以上参建单位中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造成的影响大小确定。不同等级的工程建设质量事故,调查不同。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划分事故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的,则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