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定金、订金的概念的区分: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订金是一种支付手段; 2、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订金并不是惩罚性金额; 3、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订金的数额没有限制。
定金和订金区别如下: 1、定义区别,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区别,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有区别如下: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
购房定金是指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规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属于法律术语,是债权的担保,应以书面形式约定。而且定金并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在司法审判中,两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简言之,一旦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否则,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
虽然定金与订金只有一个字不同,但其法律含义却大相径庭。总之定金是一种法律担保形式,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就订金而言,在现实生活中使用较多,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定金可以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具有保证金的性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定
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两者的概念不同; 2、两者的实质内容不同,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3、两者的功能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
二者区别如下: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
定金和订金区别: 一、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二、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
定金与订金不同。定金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订金属于单方行为、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定金罚则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法律后果。
订金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而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数量的款项,具有担保作用和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对于订金而言,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