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二)关于“其他方法”。“其他方法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二)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三)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四)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非法拘禁罪量刑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判决: 1、非法拘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剥夺政治权利; 2、非法拘禁期间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有期徒刑三至十年,致人死亡的,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非法拘禁期
犯非法拘禁罪一般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以下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一般来讲,从犯都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具体还是要看行为人的实际行为进行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
非法拘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罪名。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害人被行为人故意以拘禁或其他强制方法,被剥夺自己的人身自由的情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是利用职权触犯该罪,须从重处罚。本罪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犯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比如:将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锁在其寝室里,不让其参加高考,这就是一种非法拘禁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有以下四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
对于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一般来讲,从犯都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具体还是要看行为人的实际行为进行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