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如果担保的担保期限届满,而担保人拒绝再次保证,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主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另外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债权合同无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主债权消灭等。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1、贷款时提供担保后,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在担保期间可以终止担保,担保终止后,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担保人不可以中途撤销担保。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或者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存在欺诈胁迫要求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中途更换担保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只要在保证期间内,担保人死亡,仍可以用遗产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债务的灭失。 在保证合同关系中,保证人以自身信用作担保,其实质是以自己不特定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如主债务人不能依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
借条上是可以写上担保人的。除了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并且由担保人签字之外,还应当写清楚担保人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担保的期限。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是按一般保证来处理。目前诉讼时效已经延